行業資訊
公路服務區初步設計需要確定哪些內容?
公路服務區在初步設計階段,需要系統確定以下內容(依據最新行業規范及初步設計要求):
一、選址(編制選址報告)
初步設計階段應對服務區進行詳細選址,并編制選址報告隨初步設計文件一并提交審查,至少包含 :
區域服務設施分布情況(已建、在建服務區分布及評價)沿線城鎮、干線路網、人文景觀、旅游區分布和規劃情況場地自然條件分析(地勢、地形、氣溫、風、光、朝向、周邊環境)場地建設條件分析(工程地質、水文地質、供水、供電、建筑材料運輸)營運條件分析(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燃料、生活物資供應)場地環境保護分析與評價服務功能配置及工程規模、對主體工程的影響分析方案比選及結論、相關圖紙
二、總體設計方案
綜合公路在路網中的地位和作用、自然環境、用地條件、運營管理、預測交通量、交通組成及服務需求等因素,確定服務設施的類別、間距、位置與規模 。
設置間距:服務區平均間距宜為50km,服務區之間宜設停車區,停車區間距15~25km;交通量小、供水供電困難路段間距可加大但不宜超過100km 。
三、功能配置
服務區服務功能分為基本服務功能和拓展服務功能 :
車輛服務功能:停車場、加油(加氣、充電)站、車輛維修站、加水點等人員服務功能:室內外休息室、公共衛生間、餐飲點、超市(便利店)、客房、信息服務處、ETC客服中心、人性化及無障礙設施等附屬服務功能:管理用房、員工宿舍、供水供電設施、污水處理、垃圾收集等拓展服務功能:物流倉儲、客運停靠站、房車營地、旅游集散、特色商品展示交易等
需按服務區分類(一類至四類)確定相應的功能設施配置清單 。
四、建設規模(用地與建筑面積)
用地和建筑面積應按照公路開通運營后第20年的預測交通量確定用地面積綜合功能定位、路網位置、主要服務對象,根據主線預測交通量、大型車比例和車輛駛入率測算確定服務區建筑占地面積之和與總用地面積比值不宜大于8%用地與建筑面積指標參考:四、六、八車道分別取值 ;如JTG D80-2006規定服務區用地4.0~5.3hm2/處、建筑面積5500~6500m2/處
五、場地設計與布局形式
布局形式:可采用主線雙側分離對稱式、雙側分離非對稱式、單側集中式;地形受限或交通量不均衡時采用不對稱布局功能分區:按綜合服務區、停車及充(換)電區、車輛維修區、加油(加氣加氫)區、輔助區等劃分停車場分區:按小客車、大客車、貨車、超長車、危化品車、牲畜運輸車、無障礙等分區設置人車分流、流線設計、停車位布置、導向系統等
六、各類設施的設計要點
包括房屋建筑(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智能信息化設計)、加油站/加氣站/充換電站、車輛維修站、變速車道與匝道、貫穿車道等 。
七、其他要求
服務區應與高速公路主線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 新建服務區總平面布局宜近遠期結合、統一規劃、分期實施 落實消防安全、節約集約用地、節能環保要求,體現地域景觀和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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